明知是报废汽车司机依然开着它在晋江市区的道路上行驶,结果被交警查获。警方除了对该车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汽车,还对该车司机依法作出吊销驾驶证、罚款1500元的处罚。
 
昨日,晋江交警大队一中队在工作中发现,一辆牌号为“闽C820xx”的本田飞度小型轿车多年未年检,违反报废汽车标准规定,且经常在晋江市区的道路上行驶。报废汽车上道路行驶,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,交警一中队立即展开调查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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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午12时许,该车在晋江新华街侨联大厦地下停车场被执勤民警查获。确认车辆后,执勤人员立即与该车车主取得联系,车主人任某称,因该车辆交通违法记录较多,没有及时处理,故一直未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。
 
经了解,这辆车登记日期是2009年,而年检记录仅截至2013年4月,至今已有5年多时间没有进行安全技术检验。根据《机动车强制报废汽车标准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,车辆应当强制报废汽车。而驾驶报废车辆上道路行驶的驾驶员,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1500元。
 
交警部门提醒:广大车主应及时处理车辆交通违法记录,关注车辆年检时间,及时参加年检,以免车辆因长期未参加年检被强制报废汽车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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