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都知道报废汽车属于高危车辆禁止上路行驶,但是很多车主抱有侥幸心理依然驾驶报废汽车上路,完全不顾道路交通安全,近日,平鲁交警查获一辆报废汽车上路行驶行为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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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14日,平鲁交警大队在开展“百日安全行动”中,成功查获一起无证驾驶报废汽车的违法行为。当天上午10时50分许,大队交巡警中队民警在辖区内进行日常巡检时,在回平线突然发现一辆号牌为陕K5***0的小型轿车行迹可疑,民警遂上前进行拦截,当要求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时,该驾驶人支支吾吾未能提供有效证件,后面对民警查问,驾驶员张某承认自己没有驾驶证。更令人震惊的是,经过民警比对发现,该车也由于多年未年审,已达到报废汽车标准,即张某无证驾驶了一辆报废车。最终,张某因无证驾驶报废车辆上路的违法行为,被交警罚款3000元,同时收缴报废汽车。
 
据了解,机动车辆达到报废汽车程度或到了年限,其操作灵活性、稳定性、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,隐患处处存在、时时存在,严重威胁着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。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,出行还是要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,确保安全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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